根据《河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院级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校教字[2017]49号)文件规定,学院于8月底组织开展了新一届院级督导聘任工作,聘任王利娟、张东浩、徐红欣、崔哲、李龙飞和杨侃6名教师为院级督导,王利娟教授任督导组组长,聘期两年。
药学院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