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补缓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风学风考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务处《关于各教学单位制定补缓考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历年补缓考的具体实际,现制定药学院补缓考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人才培养方案中由药学院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
二、制定原则
(一)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
从注重补考的终结性考核评价转变为注重重修的过程性考核评价对学生的引导作用,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提高教学资源使用率
充分考虑教学资源的使用情况,将补考占用的组考资源引导到学生重修教学工作中,避免教学资源浪费。
三、方案内容
(一)课程补考
全部取消必修课程补考,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参加以后学期该课程的重修。
(二)课程缓考
缓考不单独组织,学生参加以后学期该课程的考核。
(三)实施时间
1、2017级学生按现行的学校关于课程补、缓考规定执行,继续组织补考和缓考。
2、2018级、2019级、2020级及之后所有年级,自2020-2021秋学期开始,由学院开设的必修课程将不再单独组织补考和缓考。
药学院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