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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秋学期研究生课程结课考核工作安排

更新时间:2020-11-16 16:15:00点击次数:

2020-2021学年秋学期期末将至,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经研究生院研究,现将2019-2020学年秋学期课程考核工作布置如下:

一、安排原则

(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教学管理工作,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二)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确保教学内容不缺失,教学质量不降低,教学秩序有保障;严格贯彻各项考核要求。

(三)错峰结课、错峰考核、错峰放假。

二、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

公共课考试初定于2021年1月3日进行。

(一)公共外语课程

1、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学硕英语1》、《专硕英语》、《学硕日语1》、《专硕日语》、《学硕俄语》、《专硕俄语》。

2、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博士英语1》、《博士二外(日语)1》。

(二)硕士研究生思政理论课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三、研究生专业课考试安排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根据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计划规划课程考核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全部研究生课程须在2021年1月1日前完成授课任务,研究生院负责协调相关补课事宜。

(二)专业课考核形式为考查的课程,原则上应随课堂结课进行,随结随考;考查形式为考试的课程由开课学院申请安排考场考试,研究生院协助考场所需教室的审批事宜。

(三)所有专业课的考核工作须于2021年1月9日前完成。各开课单位保存相关考核材料。

(四)课程考核成绩登统工作须在下学期开学后前三周内完成。

(五)为保障教师登统成绩的准确性,自即日起至12月30日,各学院在URP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核对本学期的专业课置课结果(URP教务系统路径为:选课管理-选课数据管理-选课结果维护,具体维护操作见“一家人”QQ群中的培训材料)。研究生院自2021年1月1日起开放教师成绩登统功能。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