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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15-05-20 09:05:00点击次数:

一、岗位职责

(一)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具有本学科领域宽厚的知识面,每年均能为本科生或研究生授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同时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年终考核合格。

(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同时承担或参与一定的科研任务。

(三)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

二、聘用条件

聘用基本条件:

1. 通过国家和河北省规定程序评审或考试取得的教学、科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

2.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

5. 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和以下各岗位具体条件的基础上,同等条件下,完成学院布置任务多者,对学院发展贡献大者优先聘任相关岗位。各岗位聘用条件如下:

副高级

(一)五级岗位聘用条件

具有教学、科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承担本科、研究生教学工作,聘期达到学校相应规定年限,并符合下列条件:

1.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或者至少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项目2项(前三名),结题者优先。

2.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发表SCI论文2篇;或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出版社)至少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论著)5篇(部)。

3. 上次任职以来,在教师评教(学生+督导)中综合位列学院副高级职称教师前20%者优先。

(二)六级岗位聘用条件

具有教学、科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承担本科、研究生教学工作,聘期达到学校相应规定年限,并符合下列条件:

1.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或者至少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项目2项(前三名),结题者优先。

2.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在学校认定的二类及以上期刊(出版社)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论著)2篇(部);或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出版社)至少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论著)3篇(部)。

3. 上次任职以来,在教师评教(学生+督导)中综合位列学院副高级职称教师前60%者优先。

(三)七级岗位聘用条件

具有教学、科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承担本科、研究生教学工作,聘期达到学校相应规定年限。

中级

(四)八级岗位聘用条件

具有教学、科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聘期达到学校相应规定年限,并符合下列条件:

1. 参加厅局级及以上项目至少2项(前三名),结题者优先。

2.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出版社)至少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论著)3篇(部)。

(五)九级岗位聘用条件

具有教学、科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聘期达到学校相应规定年限,并符合下列条件:

1. 参加厅局级及以上项目至少1项(前三名),结题者优先。

2.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出版社)至少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论著)2篇(部)。

(六)十级岗位聘用条件

具有教学、科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聘期达到学校相应规定年限。

初级

(七)十一级岗位聘用条件

具有教学、科研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够完成学院安排的各项任务,有论文发表经历。

(八)十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具有教学、科研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够完成学院安排的各项任务。

三、岗位任务

(一)五级岗位任务

1. 完成教研室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每年至少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4学时。

2.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2项(前三名)。

3.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出版社)至少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论著)3篇(部);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

(二)六级岗位任务

1. 完成教研室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每年至少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4学时。

2.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2项(前三名)。

3.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出版社)至少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论著)2篇(部);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三)七级岗位任务

1. 完成教研室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每年至少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4学时。

2. 参与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至少1项(前三名)。

3.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出版社)至少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论著)1篇(部);或获得授权专利1项。

(四)八级岗位任务

1. 完成教研室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每年至少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4学时。

2. 参与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至少1项(前五名)。

3. 参与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出版社)至少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论著)2篇(部);或获得授权专利1项。

(五) 九级岗位任务

1. 完成教研室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每年至少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4学时。

2. 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至少1项(前三名)。

3.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六) 十级岗位任务

1. 完成教研室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每年至少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4学时。

2. 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前五名)。

3. 参与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出版社)至少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论著)1篇(部);或申请专利1项。

(七)十一级岗位任务

1. 完成教研室安排的各项教学相关工作。

2. 参与校级及以上教改、科研项目1项。

(八)十二级岗位任务

完成教研室安排的各项教学相关工作。

四、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增瑞

联系电话:5971149,13903121598

办公地点:逸夫楼1208

小组组长:黄增瑞

2015年5月 12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