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介绍
河北大学药物制剂专业2013年开始招生,学制4年,2018年顺利通过专业本科评估。本专业依托药学院药学本科专业、河北省药物质量分析控制重点实验室、药学实验教学中心及多个实习实践基地的建设和发展,现专职教师41人,其中87.8%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中“中科院百人计划”人才1名,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2名,河北大学毓秀名师1名。
近年来,学院每年承担10-20项国家级、省部级和厅局级科研项目,国内外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100余篇被SCI索引收录,主编和参编药学专业教材和专著多部,科研及教学成果丰厚。学院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开展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互动,学生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多次在各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奖。
药物制剂专业历年毕业生中,每年约有30%被国内外著名高校录取为药剂学或药学相关专业硕士/直博研究生,其余毕业生多就业于医院、药厂、药监部门和新药开发公司等单位,从事药学相关的管理、质控、生产、营销和新药研发等工作,就业率始终保持高水平。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药学和药物制剂工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各类药物研究院所、医药院校、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医院、药事管理和药检所等单位从事药物制剂的设计、研究、制备、生产、质量控制等工作的复合型药学专门人才。本专业本科学生在掌握药学专业相关核心知识基础上,重点培养适应未来药物制剂工作的药学专门人才和药用高分子辅料开发的药学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1:本专业旨在培养人格健全、全面发展,具备药学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在药物制剂研发领域,从事药物发现和评价、药物制剂设计、药品质量标准研究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2:本专业旨在培养人格健全、全面发展,具备药学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在药物生产领域从事药物制剂制备、药品质量标准研究和质量控制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3:本专业旨在培养人格健全、全面发展,具备药学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在药物检验、流通、使用和管理等领域,从事质量控制、药品管理以及药学服务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
三、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药学相关的数学、物理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有机合成化学与路线设计、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各学科实验技能、科学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掌握药物研发、生产、流通、管理、质量控制和药学服务等工作的基本能力。尤其通过课堂教学、实验训练和实习等环节,使本专业学生掌握药学、药剂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及药物剂型的设计原理、制备方法和生产工艺,具备剂型及制剂设计、工艺技术设计、质量控制及药物分析等基本能力。在从事药物剂型与制剂的研究开发,药用高分子辅料开发设计,药物制剂的生产、制备和质量控制上具备较为突出的专业能力,养成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文化素质、科学和职业素质。
本专业毕业生应掌握的知识、具备的能力和养成的素质:
1.毕业生应掌握的知识
1-1:掌握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和药物分析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1-2:掌握药学各主要学科的实验技术和科学研究方法,重点掌握药物制剂学科的实验技术与研究方法;
1-3:熟悉药事管理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1-4:了解药剂学和药学学科的发展动态和前沿信息;
1-5:掌握一定的文化知识,包括科学基础和人文基础通识性知识;
1-6:掌握大学英语水平所要求的听、说、读、写等方面的知识和计算机应用相关知识。
2.毕业生应具备的能力
2-1:具备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
2-2:具备从事药物研发、生产、流通、管理、质量控制和药学服务等工作的基本能力;
2-3: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和创业意识、人际沟通交流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以及终身学习和自主学习的能力。
3.毕业生应养成的素质
3-1: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3-2:达到国家政治思想教育及职业素质等方面的要求;
3-3:掌握体育运动的一般知识和基本方法,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能够正确认识自我,心理健康;
3-4: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培养良好的文化修养和人文关怀精神。
四、主干学科
药学、化学和生物学等。
五、标准学制
四年。学生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缩短或延长修业年限,修业年限为三至六年。
六、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核心课程:药剂学、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药用高分子材料学、药理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事管理、制药工程、无机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有机合成化学与路线设计、波谱解析、分析化学、仪器分析、生物化学和高等数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GMP实习、生药学实习、药学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
七、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