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级学生转专业(类)的通知》和《药学院2020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8名同学经过报名、资格审核和面试选拔,符合我院专业转入条件(具体名单见附件)。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馈,电话:0312-5073175。
药学院拟接收2020级转专业(类)学生名单汇总表